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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提单的相关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1-14 1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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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对于因货物包装不良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包装有内包装和外包装之分,外包装一般是目力所及的。如果没有覆盖物,内包装也可能为目力所及。根据有关规定,“已装运表面状况良好”、“已载于船”、“清洁已装船”或其他包含“已装运”或“已装船”之类用语的措辞与“已装运上船”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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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是什么?
主要的区别就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是否良好,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在提单上加注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注的提单。 通常船公司的提单,如果不加任何不良批注,就表明该提单是清洁已装船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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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住宅物业小区清洁工清扫保洁面积有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小区清洁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点从事清洁工作,遵守指定地点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清洁工作。  
2.甲方不可无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资,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相应所得工资、报酬。  
3.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对方。  
5.如指定地点主管不满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点主管的投诉,甲方有权调换乙方的工作地点和终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洁工具及清洁药剂,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7.如乙方在指定地点须添加清洁药剂和更换工具须提前35天通知甲方。  
8.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9.试用期内,如乙方被甲方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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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法律,对于因货物包装不良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包装有内包装和外包装之分,外包装一般是目力所及的。如果根据接收/装船时的客观条件,比如光线等因素,一般人可以明显地发现表面存在瑕疵,而承运人或代其签发提单的人却不作批注,(应该批注而不批注),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承运人并不能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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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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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提单是指什么?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的对称。是指提单上对于货物的表面状况未作出任何不良批注的提单。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于货物的外表状况进行合理的外观检査并于提单上对于货物的外表状况加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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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的奶奶在一家公司做清洁,但是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所以也没有帮她交保险,请问公司的清洁工必须签订清洁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如果因为没有签订清洁劳动合同,不帮员工交保险,属于以下违法行为: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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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提单是什么意思?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的对称。是指提单上对于货物的表面状况未作出任何不良批注的提单。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于货物的外表状况进行合理的外观检査并于提单上对于货物的外表状况加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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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妈妈现在在做清洁工,是非全日制的。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清洁工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1.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更灵活,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较大;
2. 非全日制用工成本较低,企业不需要为员工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终止的补偿,法律法规一般只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3. 在法律上,对非全日制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没有条件和证据的要求,无形中降低了企业在经济补偿时的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愈发激励,其发挥了很好的缓冲作用,并逐渐成为现在企业用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部分用人单位错误的认为,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意使用,甚至为了降低用工风险,将部分全日制员工改签为非全日制,而工作性质完全与非全日用工的形式要求不相符,这样其实适得其反,反而大大增加了用工风险和成本。本文将围绕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特征,非全日制用工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风险防范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工作相对应的用工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标准为: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对于企业而言,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劳动力余缺,节省人力成本的支出;对于劳动者而言,可以享受更大的时间自由度,解决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为体现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和灵活性,《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可随时终止用工关系,工资结算周期不超过15天。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
1. 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为平均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每周二十四小时的总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安排时间的特点。
2. 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其前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
3.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 非全日制劳动工管系解除或终止。
非全日制用工中,企业可以随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用工更灵活,成本更低。相对的,劳动者也同样可以随时解除用全日制同工的劳动关系。
5.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6.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7.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
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非全日制用工存在的法律风险
1. 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尽管《劳动合同法》从日、周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模式进行界定,该标准从字面意义角度明确清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诸多模糊和问题,继而引发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诱发这一风险的因素有:
(1)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同时缺乏考勤记录等其他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应证据;
(2)不清楚非全日制用工的界限,因“加班”等原因导致日、周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不慎超出法律边界;
(3)滥用非全日制用工,以“经常加班”等手段延长工作时间,行全日制用工之实。
一旦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风险。
2. 侵权或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等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能同时与数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这些单位之间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如果不加强用工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有被泄露的法律风险。
3. 未能购买或无法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工伤待遇的法律风险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要求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资关系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基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增减调整方便,许多单位未将非全日制劳动者纳入单位人力资源库,忽视相应的工伤保险缴纳义务,或者是当地的社保政策限制,无法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同时,部分劳动者为获得更多报酬也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此种情形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者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四、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防范
1. 务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格工作时间
虽然法律不强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很容易就是否成立非全日制用工发生争议;此外,即使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规定上也有许多未尽之处。因此,企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明确用工性质及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双方发生争议,书面合同就成为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用工关系的有力证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书面协议的内容需要注意:
(1)劳动时间:每天几点至几点?每周几天?
(2)劳动报酬:按协商一致填写,高于地方政府当年度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约定:可以采取每月二次或每周一次,具体按照协商确定。
2. 加强对非全日制用工、考勤、付薪的管理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要求企业加强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如在招聘时询问清楚劳动者同时做几份工,时间安排情况等,以减少用工风险。
(2)做好每天的考勤记录
可以采取每天打卡或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并保存好出勤记录。这是发生纠纷时的证据,可以证明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时间的法规规定。
.做好每天的考勤记录,劳动者考勤记录签字确认,保管好考勤记录。
.制作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表,保留支付、签收凭证。
.上述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3. 非全日制员工应避免安排加班
由于非全日制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工作时间的限制,即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安排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裁判机关将据此认定双方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每周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上限。
另外,用人单位尽可能避免安排非全日制员工法定节假日工作。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实行“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特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口头协商,或在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所有员工主张延时加班及双休日加班应无依据。但一般认为,法定节假日作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员工也应同等享受,如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也应当向非全日制员工支付法定节假日300%的加班费。
4.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防止非全日制员工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交叉工作时有意或无意地泄密。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避免在重要涉密岗位上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与涉密的非全日制员工签订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5. 非全日制员工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从程序上而言,企业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企业也应当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6. 在实际用工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五不”
在实际用工时,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五不”: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不得与员工约定试用期;不得忘记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资支付周期不得长于15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7. 非全日制用工应缴纳工伤保险(或替代商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属于灵活用工,但双方建立的仍然是劳动关系,如发生事故,员工仍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报和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相应的损失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据此,用人单位应积极为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确因当地政策因素导致无法为非全日制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考虑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以适度降低公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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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阿姨退休了没有收入,然后她家里现在出事了需要用钱,那么单位清洁工劳务合同咋写?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保洁员岗位从事保洁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______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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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提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提单:保留和证据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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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清洁工的。疫情期间按时上班,请问单位要发2月份工资该怎么算才合法,听说只发常规工资给我们,如果真的按常规发,我们该怎么维权 谢谢你啦
[律师回复] 你好。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条、第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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