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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更新时间: 2018-10-12 15: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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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因写作、专利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或者残疾补助费等费用;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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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所有个人合法收入,基本上都是共同财产,类似于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收益,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等都是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话,婚前财产,婚后本人的专用物品等都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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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财产制的界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婚姻法及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者有约定但是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法律规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求,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间有约定,也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财产为个人财产。同时,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也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结:夫妻财产制是一个极其特殊又敏感的词汇。当处在婚姻期间,夫妻对于财产的界定都不是那么在意。然而当婚姻关系结束时,大家对财产的界定就非常在意与敏感。通过婚姻法及相关解释明确对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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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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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财产制的界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婚姻法及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者有约定但是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法律规定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求,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间有约定,也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财产为个人财产。同时,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也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结:夫妻财产制是一个极其特殊又敏感的词汇。当处在婚姻期间,夫妻对于财产的界定都不是那么在意。然而当婚姻关系结束时,大家对财产的界定就非常在意与敏感。通过婚姻法及相关解释明确对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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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
二者
1.判断标准不同
2.分类不同
1.判断标准
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2.分类不同
按上述的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抚养子女上学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为支付一方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活动产生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于家庭共享的情形。
6、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协商共同负担的债务,虽然该债务没有带来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直接的体现。
同样,按上述标准和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形是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或者因夫妻一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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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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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赠与的财产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父母赠与的财产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若父母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与一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月王某将自己的二层楼房过户给已婚儿子王小,登记产权所有人为王小,9月王小与妻子丁某闹离婚,对该房所有权产生争议。诉至要求裁决。
对题目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子属王小的个人财产。因为王某在过户登记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小的名字,意味者王某赠与意思给王小非王小夫妇,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后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应归王小个人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属王小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王某将房屋过户时的时间界限在王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
其次,王某在赠与时也未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给王小个人。
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该案王某在将房屋过户给王小时既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明确赠与给王小个人,且那时王小夫妇和睦,通常作为父母赠与财物的真实目的是让儿女生活得更幸福,更和谐,不会想到离婚时分割财产。至于房屋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不影响共有财产的性质,所以婚后父母赠与财物未明确给一方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财产更符合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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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
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11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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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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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区别?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的区别有法律性质不同,以及还有适用法律不同,再者就是法律后果不同;夫妻财产的约定是针对于把各自的财产进行分割归属,而对于赠与是把一方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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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立遗嘱时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
[律师回复] 立遗嘱时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
立遗嘱本来是为了避免继承人发生纠纷的,但如果遗嘱因各种原因无效只能是把可能发生的纠纷变成必然发生!来看一下老年父母立遗嘱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
遗嘱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严格的要求,稍不注意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有曾经做过统计,诉到审理的涉及遗嘱继承案件中,有高达60%的遗嘱是无效的!本文介绍一种最常见的父母立遗嘱时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我们先看一个咨询代入一下。
虽然有遗嘱,但要遗嘱有效房子才能全归你。如果是你父亲个人立的遗嘱,在你母亲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这房得是你父亲个人财产遗嘱才全部有效。
该房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父亲单遗嘱处分只能处分其个人那一半份额,涉及到你母亲的房产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是无效的。
律师提示:立遗嘱时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1、遗嘱如处分了配偶的财产份额,会导致部分无效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立嘱人有权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中既处分了个人财产,也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涉及他人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
通常大家当然不会随便在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但涉及夫妻关系就不一定了。经常出现夫妻二人中一人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是因为很多夫妻尤其是老年人或者认为夫妻一体,或者是夫妻中一个人当家作主习惯了,认为自己的意思也是另一方配偶的意思,而忽视了在法律上个人是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很多老年人所立的遗嘱,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部分无效的。这一点要引起注意,夫妻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共有财产中自己那部分,如果是夫妻都有处分意愿,最好是分别立遗嘱处分。如果处分的财产不完全是自己的财产,那么该遗嘱只对属于立遗嘱人的那部分财产或份额有效。
2、怎么判断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必须强调一下,不能简单以存单名或房产登记名来确定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这项财产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登记的夫妻一方的名字。
在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共同财产,要特别注意取得时间。有特殊情况,要具体研究分析了。
3、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按前面的法律规定,一份遗嘱如果处分了他人的财产,涉及他人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立的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中处分了配偶所拥有的份额的部分内容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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