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 2021-06-18 09:26:48
音频内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962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606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1****177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8****652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390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80****116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109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0****607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1对1专属律师解答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问题
立即咨询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1、不涉及分割财产按件收取。具体到离婚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606 人正在咨询
不同案件诉讼费用计算公式
保全案件的计算公式: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1、X≤0.1,30。2 0.1≤X≤10,X×1%+20。3、10≤X≤89.6,X×0.5%+520。4、X≥89.6,5000。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中诉讼评估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对有关伤残等级、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文书真实性、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的专业性鉴定,并可以会涉及到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这中间会发生一系列费用,比如鉴定费,鉴定人出庭作证费。这些费用应当由谁承担,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应当一律由败诉方承担,实际上并非如此。《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由此可见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鉴定人、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担。综上所述,鉴定费用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一律由败诉方承担,并且鉴定费的负担和鉴定结果并没有必然联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鉴定费由举证义务人承担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属于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诉讼期间怎样计算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般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期间长短,对当事人利益影响巨至。若起算期间过短,会损害债权人的担保权,使债权失去保证利益;若起算期间过长,则会加大保证人的责任,使保证人承担不当义务。笔者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对此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有观点认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是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债权人仅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也就并不能视为债权人的权利受侵害之日。债权人真正知道或应当知道对于保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是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讼或申请仲裁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这段话前后相互矛盾,既然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能视为债权人的权利受侵害之日。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的规定,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未履行保证债务的行为,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造成侵害,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起算,怎会有“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源于《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按照《担保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的规定,在未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其保证责任。此时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起算,那来的诉讼时效中断。最高《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若干规定》把诉讼时效的中断改为诉讼时效的起算,并将“提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延长到“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总算是前进了一步,但仍未消除与《担保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之间的矛盾。最后,《若干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又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讼的,人民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靠近了一步,且与《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相一致。  由此可见,在我国关于一般保证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上,出现了基本法、特别法、司法解释之间相互矛盾,特别法条文之间相互矛盾,司法解释条文之间相互矛盾的状况,即法体系上的违反,难怪在实务中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根据下位阶法不得抵触上位阶法的原则,在确定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上,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不能适用《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中与其相抵触的规定,以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笔者建议对《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修正,以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相一致,或者在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时,将一般保证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予以统一,消除现有法体系上的违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案件抚养费诉讼费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一方单独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时限和金额由双方协定,协定产生分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关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诉讼费反算案件标的是怎么计算的?
诉讼费反算案件标的是通过法律上规定的诉讼费的交纳比例来反向推算的,具体情况下,我国法律上对不同诉讼标的的计算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能认定的,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律师诉讼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
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2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总之,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59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案件的诉讼费怎么计算的
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如果是财产类的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话,那么每件的诉讼费用是50元,如果是超过1万元,但是不超过10万元,那么超过的部分要按照2.5%来进行缴纳,以此类推。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诉讼费用是不一样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妨碍纠纷的诉讼费如何计算,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之后,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那么,合同纠纷诉讼费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诉讼费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第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第三,其他诉讼费用。 其次,诉讼费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第一,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第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第三,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五,人民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关于合同计算诉讼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类型和所涉及的标的不同而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606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