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11、评标;
12、定标;
13、中标结果公示;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15、合同签署、备案;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