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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更新时间: 2020-01-02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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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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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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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宜宾住房公积金提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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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宜宾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宜宾市外省户口在宜宾交社保可以在宜宾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的。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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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什么?
宜宾市的居民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危险并且受伤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严重的话会直接让治疗时间占据了正常收入的工作时间以及还需要额外付出治疗的费用,所以此时就需要用保险待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那么,宜宾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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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宜宾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提取的啊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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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直接提取到宜宾啊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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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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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这种查询的话,实际上是就是利用现在比较方便的一种官方网站的查询,在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是可以进行查询的,并且它是有非常方便的搜索引擎功能,一下子就可以便捷的看到自己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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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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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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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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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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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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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宜宾的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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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起诉离婚程序主要是什么
社会和收入水平的不断进步是会让人们对于自己的婚姻质量的要求有所提升的,而且人们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生活当中所面临的选择也是多方面的,所以很多人不惜以起诉作为代价也要结束根本就不幸福的婚姻。下面小编要介绍的内容就是宜宾市起诉离婚程序主要就是包括提交诉状,法院在决定立案受理了以后会进行调解,最终审判等这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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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在宜宾工作打算买房子,现在要用公积金贷款,想了解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今年是多少?
[律师回复] 按照央行最新的调整的利率2015-08-25,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的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为3.25%。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lt;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gt;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8月2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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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固定的吗?
是固定的,但是赔偿的金额是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决定的。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需要到当地的鉴定中心进行工伤等级的鉴定,一旦确实鉴定为是工伤的,是可以获得公司给予的一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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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宜宾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方可按照流程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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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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