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前往工商局办理,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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