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诉讼可以成为原告主体的人是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
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包括以几种:
1.有偿同乘者;
2.无偿同乘者;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