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⒊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⒋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