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各类型商业、营业用途房产的人民币贷款。商住两用房按揭贷款参照商业用房贷款管理。
2、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4、个人中长期经营性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改造、经营场所装修及流动资金周转等中长期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
5、个人小型设备贷款:是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小型设备(包括工程用车、经营用车等)的人民币贷款。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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