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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余值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11-08 1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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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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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余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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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方案是什么?
未担保余值得处理方案是:首先从租赁期开始日,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款应收款科目,等租赁期限届满,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购买价款,最后等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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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税余值怎么计算房产税余值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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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余值如何计算
1、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应税房产实行从价计征,将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按照
1.2%的年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将房产出租的实行从租计征,即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3、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什么是房产计税余值
房产计税余值是房产税计税要素,指自有房产按房产原价减去一个固定的扣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税率是
1.2%。扣除比例在大多数省市都是30%,就是按照房屋价格×70%得到房产计税余值,再
1.2%按年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计算方法
一、我们的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因此,对于房产税余值的计算本文有详细的介绍,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比较重要,才能根据相关的依据来进行计算。
房产税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如何计算房产税余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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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规定是什么?
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规定是应当是在租赁开始之前,按照租赁开始是最低的租金收款额与初始的直接费用之和计入长期的应收账目,然后对此进行公允价值来按照最初的直接费用来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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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产税的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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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余值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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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房屋余值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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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依照我国现行针对于房租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是在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0000元的情况之下,可以享受微小企业免增值税的相关优惠政策,涉及到个人房屋租赁的话,一般是不需要收取相关增值税,一般是真对于相关的商业租户才需要进行收取相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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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税房产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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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中的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房产税余值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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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税的税率为10%,将具体的计算方式分为直接计算法和进阶计算法。在我国每一个公民组织都有依法缴纳税务的义务,其中就包含了增值税指的是商品在流转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增值额来作为计税依据,根据相关的税率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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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房产税的房产税的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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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怎样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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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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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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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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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税的房产余值能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房产余值是指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屋原值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备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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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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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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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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