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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更新时间: 2021-06-30 1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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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8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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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多少年
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 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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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退伍没有安置,但有安置卡,安置办的人给别人了
[律师回复] 所谓的安置卡就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一、安置卡是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兵役法》实施之前的地方政策。2011年年底之后入伍的兵没有这个待遇了。必须服役期满12年才能由政府安置工作。
二、那么在新旧政策交替期入伍和退伍的士兵,可以选择旧政策,要求当地政府兑现当初的安置卡承诺,也可以选择新政策选择自主就业补偿金的待遇。 那么安置卡回地方后,由地方政府自己决定是否兑现。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从2012年退伍兵的网上反映看,有很多地方还是继续兑现了当初的承诺,有些地方则有少数不承认的行为。因此,无法准确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绝对安置或者不安置,都要看你家乡政府的公信力了。 分配之后按常理是有编制的,因为是政府部门安置,不会是临时工。合同工有可能,但不好说当地就业情况是否很严峻。只能说基本上会有编制的。编制很简单,战士只要没有获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毕业文凭,永远不会改变成干部编制,永远都是工人。除非你后来获得了大学毕业文凭,经过考核和批准后转干,但手续繁杂,难度很大。
三、自收自支单位,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是自负盈亏的单位,也就是说这个单位有盈利和养活自己职工的能力。国家不用再下拨经费来维持他们的基本工资。但这种单位肯定是企业管理式的,员工应该有承包基数。比如医院是公共事业单位,属于卫生局管辖,对于病人治疗收取费用,里面就有利润了。可以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单位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就要求各科室进行一定数额的承包,科室又分配的个人身上,以承包费用完成情况来考核员工业绩。这样对你个人来说就有了一定的压力。一旦完成不了任务指标,可能就会解除合同。
四、工勤编制就是合同工。医院里的大部分工人,比如护理工、清洁工、电梯工、电工、司机等,都是属于工勤编制,有长期合同工和临时合同工。长期合同工基本上就是正式工,福利待遇方面基本等同于所有的员工,但每隔几年就要考核和评定一次,再次签订长期合同。达不到标准者可能会改签。退伍兵进入事业单位一般都是这种长期合同工。
五、任何事业单位都有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干部有技术职称和职务晋升标准。工人有技术晋升标准,如果工人走上行政管理工作岗位后,也可能在行政职务上有所提升,但前提是必须改变工人身份。
安置房须在几年内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安置房须在几年内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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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 怎么办理安置房产权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缴纳税款。包括契税和维修基金。然后过户,过户时如果查出土地是划拨性质的话,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把土地性质转变成出让性质的土地(正常商品房的土地性质都是出让性土地),然后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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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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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安置房的产权一般为70年,安置房一般是用于居住,因此不存在商业性住房或者工业性住房等情况。如果是商业性住房,产权一般没有70年,根据规定仅有四十年;若为工业性用地上的建筑,一般产权只有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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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新婚姻法规定安置房的安置条件有哪些,安置房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我们将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两个方面来具体说明。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熟悉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对每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多数人无论将来是否会离婚,他们都是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前清楚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对结婚慎重考虑,或者了解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在离婚时能按照法律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综合素质水平较高的中国公民,应该了解新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而不是因缺乏对法律的常识遭受欺骗,那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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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地40年,安置房:政府以土地划拨的名义修建的民生工程,拆迁安置房5年后可以办理证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划拨地变出山地后,也和商品房一样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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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指征地安置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征地安置房 征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什么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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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限?
拆迁安置房产权年限是70年。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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