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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05-15 12:30:20
音频内容: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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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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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误工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误工赔偿项目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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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桥项目以定,还要农民集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修桥项目以定,还要农民集资吗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能否买卖农村集资房能否买卖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从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对宅基地上的集资房买卖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集资房。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集资房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集资房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集资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根据1999年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集资房。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农村集资房同村农民如何买卖农村集资房的买卖存在风险由于集资房的转让存在以上诸多限制,因此购买者在购买集资房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其必须仔细审阅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查明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
2、要清楚购买集资房存在风险,尤其是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集资房风险更大。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有很多的限制,一般外单位的人不知道,容易被骗。
3、产权明晰是集资房上市出售的基本条件,集资者只有拥有全部产权才处分,同时其必须取得合法的房、地两证后方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故购买者在购买前必须先查明房屋的产权情况。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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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停工工资待遇、工亡待遇等,对于上述待遇具体计算情况,应当基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造成的实际伤害情况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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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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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可以从对方协商来处理的,这样是属于最快的一种解决的方式,如果中方当事人不能够协商解决的话,也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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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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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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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非常的辛苦,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的问题,国家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谢谢你的回答。
[律师回复]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 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 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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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其赔偿的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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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补贴申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请补贴政策的三大要点 要点一:组织项目申请材料 对项目通知进行剖析,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报排期,编制申报材料。 项目材料要突出: 1.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着。 2.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 3.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者能够引导地方农业产业发展。 要点二:成功申请项目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筛选适宜项目。 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要按照项目通知要求,准时呈报给对口的部门。 5.做好政府关系。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规范运作不可少。 要点三:通过最后的项目验收,拿到资金 项目验收很关键,为防止项目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乱用,现在项目多为先建后补模式,因此项目验收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扶持资金能够到账的问题。 1.规范运作,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资金不能乱用。 2.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现场建设、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 3.勤沟通,多跑腿。多和地方政府沟通,多和专家沟通,让其帮助支招,把项目做好。 4.关注项目实施验收信息。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会在政府网站或者由省-市-县,下发到合作社,合作社要耳聪目明及时掌握验收考察信息,给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不同类别的政策,不同的项目要求标准不同,申报条件不同,准备的申报材料需对症下药,农合申报项目经验丰富,帮你策划编制项目材料,轻松拿到项目资金。 1、《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元/亩。 2、《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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