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失误导致公司财产上有损失,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国法律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第十七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保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在扣除后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公司因为个人失误,而需要将你工资的超过20%或者全部上交的话,是不合法的,你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