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新农合异地报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3、报销比例:
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
(1)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