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之前的限定,经营的事项必须写明,但是新的政策已经开始淡化经营范围。 商事登记规则改革后,经营范围不再隶属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商事登记机关仅在营业执照中记载商事主体主营事项类别,不再记载具体经营事项。经营范围记载于商事主体章程或协议等文件中,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该项改革,有助于建立宽松的营商环境。 例如:厦门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但也不等于商事主体就无经营范围。根据《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备案办法》限定,商事主体应当在章程、协议或者申请书中明确其经营范围,并在限定时间内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厦门市工商局已开发完成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请、受理软件,其中特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划定的行业类别,设计了“经营范围勾选器”,申请人可按照分类准则自行勾选经营范围。商事登记机关将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公司自行选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公示,公众能够通过该平台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