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用别人支付宝什么罪
行为人可以对银行卡有效管理的方法就在于设置的密码以及对银行卡的控制。具体案例中,当行为人更改了支付宝支付密码后,取得了对银行卡的实际控制,在被害人采取 应急措施之前,可以对银行卡内的资金予以支配,此时,绑定的银行卡内的资金对行为人来说就是一个“钱袋子”,银行卡的相关属性就被无限弱化了,仅是一个象征 性的载体。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相关属性,所以应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有数额标准,一般来说,500元至2000元为数额较大,5000元至2万元为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及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等,具体确定执行标准。
二、法律依据
根据《支付宝服务协议》规定:支付宝中介服务包括代管、代付等服务内容。其中,代管是指买家可以向其支付宝账户充值,并由支付宝代为保管。代付是指买家可以要求支付宝将代管的款项支付给买家指定的第三方。由此可见,支付宝对于买家预存钱款具有管理和处分权限,并处于可以处分买家财产的地位。
刑法第194条规定的票据诈骗罪为例,如果行为人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财物,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取得财产行为确实具有“秘密窃取”性,但是并不能基于此而认定该行为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