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新型传销以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提醒广大群众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等,只是传销组织迷糊群众的手段,擦亮眼睛,认清传销本质,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