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翻遍《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也没有见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字眼,那么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税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国务院2000年时,发过一个文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