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花费;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准则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准则:3万元,任职85%,退休91%,3万-4万任职90%,退休94%,4万以上,任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准则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兼顾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量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解决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花费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兼顾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