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安员是需要考试的,申请成为保安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