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