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达到预定团体数量时,旅行社需全额退还已收取费用。
旅行过程中,消费者提前终止计划,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报名人数超出限制时,旅行社可取消旅行团,按实收费用比例退还报名费并收取补偿费用(不超过报名费的50%,不低于20%)。
在以下情况下,旅行社全额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不足、超出限制或旅行社自身原因取消。
退团扣费标准:
出发前七天或以上提出违约,无需承担责任;七天内提出,旅行社应退还所有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七至四天为10%,三至一天为15%,当天为20%)。
消费者在此期间提出违约,违约金按行程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计算(七至四天为50%,三至一天为60%,当天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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