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违法行为。特别是遗失的钱,属于民法调解的范围,刑法在这方面没有规定具体数额。《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捡钱获得的财产利益就是法律规定的不当利益,并会因此造成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归还。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遗失物是失主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捡拾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拒不交还,是指失主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捡拾者仍不予归还。触犯侵占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上面可以看出,捡到钱后及时归是合乎法规和道德的,人家说是遗忘了,达到一定的数额你不还就涉嫌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