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占用了宅基地有赔偿。宅基地是乡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限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置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纷争,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限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置,对于处置决定不服,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能够未经行政机关的处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