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第二款限定:“征用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其中,土地赔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贴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爱人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赔偿,基于损失与赔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爱人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限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赔偿费的权属亦作出限定,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限定:“土地赔偿费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