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如能提供有效的担保就可以解封。
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