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孕产妇在县域内正常住院分娩实行免费,包括降消补贴及新农合定额补偿,最高支付单病种限额范围内费用。
3、建档立卡贫困户35种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达到75。
4、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乡镇卫生院只收起付线,可补偿费用按100报销,县外住院的患者起付线减半。
6、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病种,住院报销提高到70,重性精神病门诊补偿比例由65提高到75。
7、扩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的基础上,把残疾人康复综合评定的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8、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24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
9、经乡、村两级认定,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顶梁柱”(25周岁45周岁),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住院后,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加注意见,补偿比例再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