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目前无法作为确认犯罪的单一证据,除微信外尽可能收集其他书面证据材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9条专门就证据补强规则作了进一步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