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庭量刑是什么意思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开庭到宣判中间的期限,只有从受理案件到宣判中间的期限:普通程序是2个月,简易程序是20天,同时有延长期限的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