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还规定: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助。如果有补助国家一定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农民,你姑妈是教师,药费可以报销百分之80。国家最近几年在血防区开展晚期血吸虫病患者专项救治项目,平均每个患者3千5千(根据病情及实际情况使用),其余部分在有些地区在“新农合”或和大病保险中按规定报销,另有部分地区则无后面的报销规定。但在非血防区则没有“晚期血吸虫病患者专项救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