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荒地通常是不收费的,但目前国家无这方面补贴,不排除当地政策有些地方上的补贴。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开垦荒地有助于农民增收,有助于增加耕地面积。《土地管理法》对开垦荒地有明确的限定。《土地管理法》限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开发未经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准许,能够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久使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议申请,报有准许权的人民政府准许。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权限,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准许。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准许。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准许,能够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久使用,使用时限最长不得超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