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30万,后来还完抵押30万之后房子过户了给了婆婆?
[律师回复] 结论先说:房子曾有 30 万抵押、后来还清并过户到你婆婆名下,这里要分清楚「还清抵押」和「过户给婆婆」是两件事。还清贷款只是解除银行的抵押权,房子过户给婆婆则属于赠与或买卖,关系到这套房现在是谁的财产、离婚时你有没有份。
具体分析:第一,如果过户给你婆婆时,房子本来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未经你同意把共同房产转到婆婆名下,属于擅自处分,你可以主张无效或要求分割对应权益。第二,如果房子本来就是丈夫婚前个人财产、还清后直接过户给母亲,那更偏向他个人处置,你一般没份,除非你能证明你也出了还贷钱。第三,要查过户的性质——是买卖还是赠与,有没有对价、有没有你签字。第四,如果是假过户想规避以后离婚分割,你可以收集证据(出资、还贷、沟通记录)主张权利。第五,抵押还清的凭证、过户合同、付款记录全部留好。建议你先弄清房子原始归属和过户手续是否合规,再决定能不能要回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