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如此,但如果对所有者而言有一定纪念意义,或另当别论。一般来说,可能会涉及到三种赔偿方案:一是全额赔偿,并取得顺坏物的所有权,这里还可能涉及到折旧的问题;二是支付修复原状的费用,不取得所有权;三是赔偿因为损坏带来的损失,如因物品受损导致的价值降低。我不知道该物品是什么,其新旧程度怎么样,损坏到什么程度,因而,也不便于准确回复。如果您是和其它机构或个人发生此类纠纷,我认为您据理力争是合适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因为现在您是和单位发生纠纷,如果矛盾过于激化,可能影响您以后的工作。所以,我建议您,大方一些,全价赔偿,不要那个损坏的物品了,让这件事过去,以后注意不要再出现此类情况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