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服可以上诉吗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案件对裁决不服是不能上诉的,但可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特别要注意的是什么
1、不要超过时效
当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要注意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诸如工资、加班费的支付和社保费的缴纳是否有漏缴现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应及时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一旦超过时效,就无法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
2、不要口说无凭
广大劳动者平时要增强证据意识,尽可能保留自己在单位期间的有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单等等。一旦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这些证据都能助你一臂之力。
3、不要告错地方
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