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文件不让收暖气、天然气的初装费、接头费之类的费。但开发商、供暖商规定了要收,就不是该不该收的问题,而是你不交费他就不让你接管供暖。《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豫价房字(2000年077号)文中,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应以开发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详略),二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详略),三建筑安装工程费(详略),四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区内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指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照明、排污、排洪、消防、绿化、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及经政府批准按规划要求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非机动车车棚、公厕等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另外,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汴政(2010)94号文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任何费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