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年审能否可以在异地办理
有些省市并不支持异地年检,不过公安部有规定,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在暂住地使用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后,直接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驾驶证,取得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这样就可以在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了。
二、异地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 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 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 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 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 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 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 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办理审验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的,将被 注销。
三、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最新规定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 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 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 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
2、年审对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管分值多少)情形的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年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若无以上规定的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审,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以上规定情形的,则到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是。
3、持有c类、d、e、f、m、n和p准驾车 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 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 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接受审验。若无以上情形的则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可,中途无需年审。
4、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 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 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