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105令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处置流程限定》第十六条限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做法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限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从法律层面来看,交警钻了法律法规不严谨的漏洞。所以,虽然这种流动测速做法从情感上难以接受,似乎决裂理、决裂法。但是,法律的不严谨予以他们一个解释为合法执法的机会,无可奈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