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聚众斗殴,对于其他积极参加者,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做法。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屡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使人重伤、丧命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限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