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二、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是醉酒后对女性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话,那么也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具体的处罚标准,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