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您与对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您与对方对于您们所生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据此,如果对方不承担抚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直至18周岁。如没有固定收入,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小孩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养费金额。当然,如果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只能由法院判决定期支付。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