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绝大多数案件在审理结束后都需要办理诉讼费减半怎么退费手续,实践发现,虽然各地法院退费手续流程不同,但都面临作业量大、手续繁琐、周期较长的情况。突出表现是: 根据退费手续流程,当事人在案件审理结束后,首先需提供银行卡号和其他资料给退费窗口或承办人,然后再要找承办人签字,而承办人要找分管院长签字,最后还需等财政放款,整个周期一般比较长。特别是很多案件由于退费金额较小,当事人往往会不主动办理退费,但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却不得不依规办事,频繁地和许多当事人催问联系沟通,不仅牵扯法官较大精力,也是对司法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为此,建议适当调整诉讼费退费手续流程,切实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具体建议有:
1.手续前置。当事人在立案时就先行提供退费银行卡号,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立案的手续之一。
2.流程优化。案件结束后,如需要退费的,法院可直接将费用退至当事人立案时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当事人再另行申请和提供资料。
3.退费零报告。每一个案件结束后,承办人都签字确认一份《退费情况表》,其中没有实际退费金额的实施“零报告”,并将《退费情况表》交由退费窗口统一走流程办理,承办人不负责其他手续问题,从而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