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须大专以上学历。
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不受学历限制。日前,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该市在购房入户方面出台新政策: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不受学历限制,执行时间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此外,现在的购房入户新政策还规定,如果购买主城九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成套商品房,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