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买的二手车能过户。
依据《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九条 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
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二十三条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