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与子女生活对子女生活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法院判给一方,现子女随另一方生活的。
(5)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变更的。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抚养权的问题,无论变更到谁的名下,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的。现在孩子多大了孩子愿意与您一起生活吗?对方有什么过错吗?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对方的态度如何?建议您做决定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