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机动车应当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因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正常情况是不会影响到机动车通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机动车左转的时候占用了非机动车道。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和第52条,机动车通过无论是否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都应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靠中心点左侧拐弯不会占用非机动车道并且不会和对向左转车辆交汇)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