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是指买受人以所购房屋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贷款,分期还本付息,并由出卖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融资购楼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该合同,法院一般会告知按揭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按揭银行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则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情况区别处理。
按揭银行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如果法院经审理确认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应同时解除买受人与按揭银行之间的担保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