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后十五天生效,判决第一项一般是让被告在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按照你的说法现在是可以申请执行了。步骤如下:
一、写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按判决书上的原告的内容抄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职业住址)被申请人:(按判决书抄被告的内容,姓名性别什么的全部抄上)后面写:我诉某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已经于某年某月某日审结并下发判决书,判令被告向我赔偿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现申请贵院予以执行(200)民初字号判决书。(前面写的字号也就是判决书上写的字号,照抄就好了,千万别写错)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
二、从你说的内容来看估计这个案件没有上诉过,写好后,连同判决书一起交到原审法院。
三、预交执行费。注意是“预交”,因为执行案件要收费,这个费用最后是要由被执行人负担的,你现在是预交,交上去后,法院就会找被告执行判决书上写的他应该给你钱,和你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以及你刚刚预交的执行费,执行回来后,全部给你。
四、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车、银行帐号等等摘要可以变成钱的东西,把这些财产的所在地告诉法院,由法院决定怎么样执行。如果他有工资的话,还可以按比例扣他的工资。另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法人或组织的,申请期为半年内,有任何一方是公民(也就是个人)的,申请期为一年以内。这个半年或一年,是从判决生效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