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申请隐名股东被代持的股权作为财产保全
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
只要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上没有名字,在法律上就不是公司的股东,执行其在公司的股份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你爸爸出资成立的公司,也必须通过诉讼先确认在该公司有股份,是真正的股东,如果没有经过确权诉讼,就直接执行其股权,那么执行程序就直接替代了审判程序,属于以执代审,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程序。因此,隐名股东的股份不能直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