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条件.对已经被留置、拘传、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检察机关如果认为应当适用强制候审的措施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做出裁定;但侦查机关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也可依职权或者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适用取保候审。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安、检察机关有足够的手段查获犯罪嫌疑人、制止现行犯罪,便于他们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犯罪证据;另一方面又以将他们的“固有权力”限制在“强制到案”的范围以内,超出这个范围,则原则上必须事先获得司法授权,并且必须接受法院的事后审查,从而为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公民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