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够,机动车行驶证是允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途行驶的法定资料。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限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拥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要求之一,行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隶属违规做法,无论是无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上“行驶者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行驶者是法律认同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意外、经济纷争等,他也是法定的职责承受人。保险要求赔偿凭证。对于解决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职责范围内的交通意外,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赔付。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却赔偿。